關于給予劉明發警告處分的決定
-----2019年10年28日
關于給予劉明發警告處分的決定
劉明發,男,1978年3月出生,漢族,群眾,江蘇全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。由江蘇全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派駐中國聯通南京市分公司工作。
劉明發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,違反業務規定,應考核未考核代理商,導致多支付渠道費用,給中國聯通南京市分公司造成損失8.86萬元;計提錯誤,給中國聯通南京市分公司造成損失34.44萬元;上述行為屬于管理失職行為,涉及金額合計43.3萬元,已追回款項31.98萬元,未追回款項11.32萬元。其行為屬于管理失職給中國聯通南京市分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為。
為嚴肅紀律,教育本人,參照業務合作方相關違規行為處分規定,經公司研究,決定給予劉明發警告處分。
本決定自2019年8月19日起生效。如本人對本決定不服,可在接到書面處分決定后10個工作日內,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訴。
江蘇全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
2019年8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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